第七章 明朝的货币 第五节 南明及明末起义地区的钱币

南明诸王均曾铸钱。公元1644年,福王弘光在南京铸行“弘光通宝”,分小平折二两等,背有凤字。同年,鲁王在越铸“大明通宝”钱,背有户、工、州等字。1645年,唐王在福州铸行“隆武通宝”,有小平折五两种。以上铸数不多,流通不广。公元1647年,永明王在肇庆称帝,即永历帝,铸“永历通宝”,种类很多,背文二厘、五厘、一分,又有大小两等,钱背还有户、工、御、敕、督、府等字,钱文有楷、草、篆、行等书体。

明末,农民起义军也曾铸钱。1644年闯王李自成攻克长安,国号大顺,改元永昌,铸“永昌通宝”,有小平折五两种。同年,张献忠在成都建国大西,改元大顺,铸“大顺通宝”和西王赏功钱,后者系军功纪念币。1665年,张献忠养子孙可望入滇,称东平王,铸“兴朝通宝”折银钱,分三等。小钱折银一厘,重一钱五分,光背;稍大的重二钱六分,背文五厘;最大的重六钱四分,背文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