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当我跨出帐篷,一阵轻风灌入我的衣领,直通背脊,而后扩散全身,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原先以为的“自己人”,成为可疑的敌军。我的心狂跳着,感觉得到腰间那把枪的分量。空气中冒着烟雾,不单是因为我在抽烟的关系,而是整个世界都升腾起来。

铃声响了。我探头入帐篷张望:他还在看报纸。我和其他人一块儿回到帐篷里,在他后面三排找位子坐下。特别“节目”登场了。我的头开始发昏,不记得到底看见、听见什么,或者漏看,或留神倾听到了什么。我的思绪全放在某人的颈背上,这个光滑颈背的主人,是个高尚的男人。

过了好一会儿,我看见他们从一个紫色的小袋子里,抽出乐透彩球,然后宣布中奖号码。一个缺牙的老头欣喜若狂地跳上舞台。天使向得奖者道贺,她仍然穿着两件式泳衣,戴着新娘头纱。卖票的男人毫不费力地拎着一个巨大的枝状装饰吊灯现身。

“我的天啊!”缺牙的老头号叫:“这是七姐妹星团啊!”

我听见后方观众大声抗议鼓噪,这才知道,这位老伯一定每次都赢得头彩;而那个塑胶纸包裹的大吊灯,八成也是只此一个,每天夜里重复在台上亮相。

天使手里拿着无线麦克风(要不然就是她根本抓着没有扩音效果的假麦克风),问得奖者:“你这么幸运,有没有什么感想?你兴不兴奋?”

“我太兴奋了,我很高兴,愿上苍保佑你!”老头对着麦克风说道:“人生真美好,虽然有诸多险阻和哀伤横亘,我不害怕,也不会羞于表达喜乐之情。”

几个人很捧场地拍手。

“你打算把吊灯挂在哪里?”天使问道。

“真是个意想不到的奇缘啊。”老头边说边倾身朝麦克风靠过去,仿佛以为那个麦克风真有扩音效果:“我恋爱了,我的未婚妻也很爱我。我们很快就要成亲,搬到新房。我们会把七枝状吊灯挂在新家。”

台下再度传来些许掌声,接着我听见有人起哄叫道:“亲一个,亲一个。”

当天使亲吻老头的两颊,全场顿时鸦雀无声。老头趁四下静默,拿着吊灯溜之大吉。

“我们其他人啥也没拿到!”一个愤怒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安静!”天使道:“现在听我说。”方才天使亲吻老头时的一片死寂,现在再次笼罩人群,大家不再出声。“难道你们都忘了吗,你们的幸运号码,几天之内就要降临了!你们的快乐时光,也将报到。”天使说:“不要这么不耐烦,不要违抗自己的人生,停止嫉妒别人吧!如果学会珍惜自己的人生,你就会知晓,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快乐;无论是否失去人生方向,你们届时都会见到我们。”她魅惑地扬了扬眉说:“欲望天使每晚都将降临迷人的华伦巴格小镇!”

照耀着她的神奇灯光熄灭了。一具无罩灯泡亮了起来。我随着人潮一起离开,与我的猎物保持一段距离。起风了,我左顾右盼,前方人群有些打结。我发现,自己就站在他背后,只有两步之遥。

“奥斯曼,觉得怎样?好玩吗?”一个头戴瓜帽的男子问道。

“噢,马马虎虎。”他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把报纸夹在腋下。

我怎么没想过,他可能会像过去丢掉原有的“纳希特”一样,也抛弃“穆罕默德”身分?他干嘛偏要用这个名字当化名?如果想到这一层,我会考虑到这点吗?我压根儿都没想过这点。我依旧跟在后面,等前方的他拉大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费劲端详他精瘦的微驼身躯,没错,就是他,就是和我的嘉娜热恋的男人。我开始跟踪他。

相较于我去过的其他小乡镇,华伦巴格小镇有更多与路树并排的街道。我的猎物沿街步行,当他靠近一座街灯,仿佛踏上光线昏暗的舞台;接着他走向一株西洋栗树,隐身其中,没入树叶与狂风打造的黑暗里。我们走过镇民广场,行经新世界戏院,穿过一大排糕饼店、邮局、药房、茶馆的霓虹灯阵。灯光接连闪个不停,先是淡黄色,然后是某种橙色、蓝色,接着换红光,投射在我目标物的白色衬衫上;而现在,我们走进一条小巷。此时我才注意到,眼前的景象是多么无懈可击啊!看着这些三层楼高的连栋房屋、街灯及沙沙作响的树木,我因为紧张和兴奋而浑身发抖,想象自己正体会所有舍奇索夫、先力、精工这样的手表密探们经历的刺激感受。我开始快速欺身,靠近穿白衬衫的目标物,以便快点办妥任务。

但接着却是一阵大乱,传出一声巨响;我被迫闪进角落,郁闷了一会儿,担心有其他手表密探盯上我。其实不过是一扇被风狂吹的窗子,猛地撞上窗台的声响而已。我的猎物在漆黑中环顾四周,停步片刻;我认为,拔开华瑟枪的保险、对他开火之前,他会继续前进,不会看到我。不过此时他突然掏出钥匙开门,消失在其中一幢连栋房屋里。我一直等着,直到二楼的灯亮起。

于是我下了决定,心中有谱。我觉得自己像个独来独往的杀手;我的意思是,像个有企图心的杀手。这条街下方,街道由近而远层层叠叠,宜人旅社的广告招牌上,大小适中的字体随风摆动,保证提供我一些耐心、一点点建议、少许祥和,还有一张床,让我可以在这漫漫长夜好好思索自己的人生,考量我成为杀手的决心,想念我的嘉娜。我别无选择,只能踏入旅馆。柜台服务员问我要不要看电视,我要了一间配备电视的房间。

我进房打开电视,当黑白影像在眼前出现,我告诉自己,这个决定下得挺不坏。我不必与一个无可救药的不幸杀手,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电视里黑白两色的朋友们会陪我作伴;他们欢乐笑闹,戏弄别人,因为他们早就把嘲笑作弄他人视为家常便饭。我开大了音量,当电视里带枪的男人互相叫阵,美国制汽车开始加速疾驶,呼啸滑过弯道时,我顿觉如释重负。我望向窗外的世界,平静地观察风中缠结的西洋栗。

我无处不在,无处可寻,所以才会觉得自己置身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块中心区;而这个故作可爱又令人厌烦的旅馆房间,就位于这个世界的中心。从窗户看出去,可以瞧见我想干掉的那个人房里的灯光。我没有真的看到他,但我很高兴,因为他就在那里,而我要在此处过夜;况且,我电视里的朋友们,已经开始互飙子弹。我的猎物熄灯后不久,我也睡着了。我没有思索人生、爱情的高深大道理,也没去想那本书,而是在电视的枪声中入眠。

隔天早晨醒来,沐浴梳洗后,听到电视正播着气象预报,说今天全国都有雨,我没关电视就离开房间。兴奋漾满全身,我活脱是个为了爱、为了对某本书的沉迷,而动手杀人的年轻小伙子。我不仅没在镜子前整理仪容,也没有检查腰间的华瑟枪。套上紫色外套后,我看起来八成像个乐观活泼的大学生,正趁着暑假期间行遍各城镇,挨家挨户兜售《新世界百科全书》。符合这种形象的大学生,应该会与路途中巧遇的爱书人畅谈人生和文学,不是吗?我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宰了他。我步上一段阶梯,按下电铃,以为会传出一阵“铃铃……!”的声响,但没有,我只听到某种电子装置发出小鸟鸣啭般的叫声,像是金丝雀的声音。最新流行的玩意儿,总是能畅行各地,连华伦巴格这样的小地方亦不例外;同样的道理,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世界尽头,杀手也总能够找到他们下手的目标。类似的情节在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被害人会表现出一种已经了然的态度说道:“我知道你会来。”但是,我的情况并非如此。

他面露惊讶之色。但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讶异而惊愕,对于我的到来,他只视为日常生活中的平凡点滴。他的五官长得不错。没错啦,虽然此时此刻,这个事实没有多大意义,但他的确是——呃,好啦、好啦——长得很帅。

“奥斯曼,我来了。”我说。

只有一阵沉默。

我们都力持镇定。他望了我半晌,又不好意思地看看门口,看样子没打算请我进屋。“咱们一块儿出去吧。”他说。

他披上一件不防弹的暗褐色外套,然后我们一道踏上一条勉强可称作街道的街巷。人行道旁一只狗狐疑地打量我们,西洋栗树梢的斑鸠静默无声。嘉娜,你瞧,我们俩变成朋友了!他比我稍微矮一些,我想,我们走路的样子一定会让人把两人联想在一块儿,因为我们走路时肩膀都忽高忽低,向前跨步的姿态也如出一辙;对我们这种男生来说,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特色了。我的脑子还在转,他便问我吃过早饭没?想不想吃点东西?车站有个小餐馆,要不要来点茶?

他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出炉的咸圆面包,再到杂货店购买四分之一磅卡萨起司,切成一片片裹在蜡纸中。这时,马戏团入口处海报上的天使正对着我们热情招呼。我们踏进小餐馆,他点了两份茶;两人从后面走进可以望见车站全貌的花园,坐了下来。盘踞在西洋栗上或屋檐下的斑鸠,不住地引吭高歌,完全无视我们的存在。晨间的凉爽空气很宜人,四周一片寂静,远方的收音机传来几不可闻的乐音。

“每天早晨开工之前,我都过来这里喝茶。”他边拆开起司的包装纸边说:“这里的春天很舒服,下雪的日子也很不错。清晨时,我喜欢看着在月台的积雪上走动的乌鸦,还有成排沾着雪迹的树木。广场那边的故乡小馆也还不坏,占地大些,屋里有座大火炉冒着滚滚热气。我会在那里看看报纸,如果他们打开收音机,我就坐着听,什么事都不做。”

“我的新生活极规律,有条不紊,时间算得精准无比……每天早上,不到九点我就离开小餐馆,回到我的书桌前;在钟敲九下之前,我早备好咖啡,开始一天艰苦的工作,也就是写字。我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必须很用心。我不断重新抄写那本书,连一个逗号、一个字母或是句点都不会遗漏。我希望从头到尾、到最后一个逗号与句点,都抄得一模一样。要做到如此地步,你一定得具备原作者拥有的灵感与热望。或许别人会说,我只是在复制,但我的工作早就超越了抄写复本的简单境界。每当写字时,我感受到自己对书中的每个字母、每个字、每段文句皆了如指掌,仿佛这些文字及其蕴含的意义,均出自我的手,都是我的新发现与体认。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一点,我心无旁鹜,兢兢业业工作,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令我分心。通常,早上我的工作效果比较好。

“然后,我便外出吃饭。镇上有两家餐厅,雅辛开的那家生意兴隆,来客不绝;铁路餐厅则食物分量多,而且卖酒。我有时去这一家,有时则光顾另一家。有时我拎着面包和起司到小馆子打发午餐,有时候大门不出。我中午从不碰酒,有时小睡片刻,但休息时间最多就如此了。重要的是,我得在两点半以前回去工作,一直做到六点半或七点;如果工作顺利,我可能拉长时间。倘若一个人喜欢自己笔下的文字,并对自己肩负的使命心悦诚服,不会错过任何可以写下去的机会。人生苦短,不过如此,结局如何你自会明白。别让你的茶冷掉了。

“结束一天的工作后,我会心满意足地浏览当天的成果,然后再次外出。当我看报纸或瞄到电视节目时,会和一些人聊聊天。对我来说,这件事有其必要,因为我一个人住,而且有意继续独居。我喜欢与人们碰面,闲扯打屁,喝点小酒,听别人说说轶闻掌故,甚至自己也来上一段。接下来,我有时会去看看电影,或者看电视;有时则在咖啡馆打牌,或是带一份当天的日报早早回家。”

“你昨晚去了帐篷剧场看秀。”我说。

“这群人大概一个月前来到这里,之后就留下来没走,一些镇民还是会去看表演。”

“那个女人,”我说:“她长得有点像天使。”

“她不是天使。”他说道:“她陪镇上的有钱贵人上床;只要给她钱,她就跟大兵嘿咻。你了解了吗?”

我们沉默了片刻。他说“你了解了吗”那句话的神情,让我方寸大乱。原本耽于享乐、沉溺酒精的我,顿时从安稳舒适的安乐椅,跌坐到硬邦邦、坐起来浑身不对劲的木椅上,胸中那股嘲弄的怒火也就此一扫而空。现在,我只能坐在花园里,望着眼前的火车站。

“书中所说的一切,我已经全抛到九霄云外。”他说。

“可是,你还是整天抄书啊。”我说。

“那是为了钱。”

他的话中并未流露丝毫得意或羞赧之情,反而比较像是为自己把话说得这么白,感到有些抱歉。他一遍又一遍抄写那本书,犹如抄着学校的教材笔记。由于每天平均工作八小时至十小时,每小时可完成三页篇幅,十天之内,他便能够轻松抄完这本三百页的书。许多人支付合理的工资给他,如镇上的达官贵人、传统主义者、喜欢他的乡亲,还有钦佩他用心、决心、毅力及奉献精神的人;还有一些人,只是看见一个笨蛋坚持自己的愚行还怡然自得,因之大乐而付钱……然而,其实真相是,不知不觉中,他将自己的毕生心力奉献给这个小本生意——他支支吾吾地说——自己起码也算是个“抄写界传奇人物”。他们尊敬他,把他的工作当回事——他自己也说“我该怎么形容呢?”——蛮慎重庄严。

在我的坚持下,他这才愿意针对我的提问一一作答,他不喜欢讨论自己。提起购买其手抄本的客户,以及善心的狂热分子,他充满感激;他也谈到他们对他的敬重之情。“再怎么说,我提供他们某种服务,给了他们真实,这是一本以决心、肉体和灵魂逐字抄写的书;他们则支付我薪水,作为辛苦一天的补偿。总结下来,每个人的生活,其实是殊途同归的。”他说。

我们又陷入沉默。两人吃着新鲜的圆面包,配着切片卡萨起司。我想,他的人生,如今已经水到渠成;如果引用书中的文句解释,他的人生现在已“重回正轨”。和我一样,他也是看了书后展开旅程,但是经历追寻与探索之旅,面对充满死亡、爱与灾难的路途和冒险之后,他却达到我无法触及的境界;在一处永远静止的国度中,他找到了平衡点;他发掘了内心的祥和。我小口小口地咬着起司片,品味玻璃杯中最后一口茶香,这时才察觉,他一定又要重复每天的例行公事,连双手、手指、嘴巴、下颚和头部的小动作都将如出一辙。内心的平衡,塑造了他沉着镇定的气质,亦让他得以超脱于光阴之外;反观自己,我不但活像个包打听,而且活得不快乐。现在,我的两条腿还在桌子底下晃来晃去。

我的妒意和极欲犯下罪行的念头,正在胸中不断高涨。但我却发现另一件更糟糕的事。那就是,如果拔枪射向他的瞳孔,我依旧无法撼动这个借由抄写寻得永恒境界的人内心的平静与祥和。尽管仍会继续前行,对他而言,时光依旧是静止的状态。而我那颗不知休止、慌乱不安的心,则依然汲汲皇皇,像个忘记目的地的巴士司机,不知该驶向何方。

我问了他许多问题,他的答案都很简短,不外乎“是”、“不是”、“当然”;我很快便了解到,其实自己早就知道答案。他对生活很满足,不想有过多的期许。他仍然深爱那本书,并相信书中叙述的一切。他对任何人均不存怨怼。他已经悟出生命的真谛,但没有多作解释。他说见到我很惊讶。他不认为自己能够教化别人。依他的说法,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天生我才必有所用。他享受孤独,但孤独并非生命要素,因为他偶尔也乐于与他人作伴。他曾经深爱嘉娜,没错,过去他爱着她,但也成功地由她身边逃离。我找得到他,他并不太讶异。他托我向嘉娜致上最深切的问候之情。写作,是他生命中的唯一行为,却非唯一的喜乐。他了解,自己得像其他人一样工作。如果从事其他行业,他也会乐在其中。是的,如果所得可供糊口,他可以从事任何工作。望着世界的脉动(或者说,真正看透这个世界的真貌),带给他无上的喜悦。

车站里有个火车头正在驶动。我们双双望着它,脑袋随着它的身影移动,看它吁吁喷着烟,冒出阵阵翻腾的烟雾,通过我们面前。火车头虽然老旧,仍然老当益壮,就像城里过气的乐团,发出金属般吵杂和呜咽的噪音。

火车头消失在杏林里,他眼中流露忧伤的神色。对这个借由一遍遍抄写那本书觅得心灵平静的人,我原本打算赏以一颗子弹,希望从此在嘉娜身上寻得寄托。但突然间,我有些被这种兄弟之情感动。当我仔细审视他眼中那抹无邪的哀愁,才知道嘉娜为何对此人用情至深。因为对嘉娜的爱人有几分尊重,我的看法应该是很真实、贴切的。然而,没多久,这种恼人的敬意就被满腔妒火取代;我身陷其中,无法自拔。

杀手问他的祭品,决定遗忘一切、落脚这个无名小镇时,为何选择奥斯曼作化名;因为,这也是杀手的名字。

“我不知道。”冒牌奥斯曼答道,浑然不觉一片嫉妒的乌云已浮上正牌奥斯曼的眼帘。“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立刻喜欢你了,或许是这个原因吧。”他亲切地微笑补充说。

他细细地端详着从杏林那头另一条轨道上驶回的火车头,凝望的神情中,甚至带着几分敬意。阳光照耀下的火车头闪闪生辉,杀手可以对天起誓,全副精神贯注在火车头上的被害人,已经完全遗忘了这个世界。不过倒也不尽然。清晨凉爽的空气,已经被恼人的暖和晴天取代。

“过九点了,”我的情敌说:“我该上工了……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满腹焦虑,倒楣不幸,但不代表无法思考。这辈子,我第一次诚心诚意恳求别人:“拜托你,再待一会儿吧;让我们再谈谈;让咱们更认识彼此吧。”

他很讶异,或许也有点担心,但以前他就把我摸透了。不是因为我腰间那把枪,而是我渴求的模样。我原本以为,身上的华瑟配枪足以让我俩平起平坐,但他笑得好放肆,彻底打碎了我的虚荣感。这位不幸的旅者,只能触及自身苦难的边缘,无法升华至生命核心,也无力在交界地带焦虑地向睿智的大师探询人生、那本书、光阴、抄写,乃至天使等问题。

我一直询问他关于这一切的真谛,而他则不停地反问,我所谓的“一切”所指为何。也就是说,每当我对他说,什么才是可以“起头”的问题,亦即我能开口问他的题目,他总是告诉我,我必须找到那个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临界位置发问。所以,你的意思是根本没有问题可以问?没错。那么,到底还有什么?判定一个人,得视他看待事物的方式而定。有时候,你看某人有意挽回什么,但他心如止水。有时候,某人早晨坐在小餐馆喝着茶,和别人愉快谈话,看着火车头及车厢驶过,听着斑鸠咕咕的叫声,像我们现在一样。或许这些没什么了不起,却绝非无足轻重的小事。那么,难道说,经历那段旅程之后,其实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片新天地?若真如此,那个超凡之地就只在此书中;但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追寻那本书里提到的桃花源,没有多大意义。毕竟,对他而言,真实的世界,和那本书同样无边无际,亦同样不够完美,漏洞百出。

那么,为什么咱们俩都受了那本书影响呢?他告诉我,只有完全不被那本书感动的人,才可能有此一问。这样的人世上随处可见,那我也是其中之一啰?我再也搞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人了。我是个曾经恣意挥霍生命的人,失了魂似地把大好青春虚掷在旅途中,一心巴望嘉娜会爱上我;我努力追求那片新天地,并将敌人赶尽杀绝。我没有问他这个问题,天使啊,我只问他,你,究竟是谁。

“我从来没见过书中提到的天使,”他告诉我:“可能要到死亡那一刻,你才会在巴士的窗户旁看见天使。”

他的笑容是那么迷人可爱,却又冷酷无情,我要宰了他,不过,还不是时候。首先,我得逼他交代清楚,如何能让我失落迷途的心重新寻回人生目标。但已陷入悲惨深渊的我,根本问不到重点。据广播的气象报告,今晨安那托利亚东部小镇的天气,将是多云偶有阵雨。此时此刻,宁静祥和的火车站灯火通明,两只母鸡茫茫地在月台末端扒着,两个快乐的年轻人边聊天边拿着手推车上买来的汽水走进车站小吃部,站长则正在吞云吐雾——这一切都鲜活灵动地在眼前上演,深刻印在心田。已经乱了方寸的我,早就失去思考的余力,再也无法就那本书,或是人生大道理,问出任何头绪。

我们沉默了许久。我不断想着该问什么问题,或许他也在盘算如何甩掉我及我提出的问题。我们又待了一会儿。现在,摊牌的时刻终于到来。他付了茶资,搭着我的肩,亲吻我的脸颊。瞧他见到我高兴成这副德性,我真恨死他了。噢,不,我喜欢他。可是,我干嘛要喜欢他?我打算杀掉他的呀。

但是时候未到。他会经过帐篷剧场回家,回到街边那个老鼠窝,依据收到的订单和均衡法则,进行那不切实际的怪工作。我打算抄小路,顺着铁道走,以便追上他,然后在他鄙视的欲望天使注视下,取走他的小命。

我让那个自大的混蛋先离开。嘉娜对他那份坚毅而勇敢的爱,令我火冒三丈;然而,只要远远望见他那哀愁与脆弱的背影,便足以令我明白,嘉娜是对的。这位优柔寡断的奥斯曼,是多么拥戴你正在读的那本书啊!他真是可悲,他深切地知道,自己想去之而后快的那个人,其实是“对的”。他也了解,自己还没办法下定决心杀死对方。我在破烂的小餐馆椅子上,闷闷不乐地又待了几个小时,两条腿晃来晃去,思索着雷夫奇叔叔究竟还为我剩下的人生设下多少陷阱。

近午时分,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宜人旅社,像个有远见的杀手般寻找尘世的一切。柜台服务员看见伊斯坦堡来的房客要续住一晚,殷勤地递上茶水。我听他讲了大半天服役时的点滴,因为害怕孤单地待在房里;当话题转回到我身上,我满意地告诉他有“要事待办”,但尚未“搞定”此事。

我一进房便转开电视。黑白萤幕上,有个人影沿着一堵白墙走着,他举枪瞄准,到达墙角之际朝目标物一阵扫射,子弹用得一颗也不剩。我不记得自己是否在巴士上与嘉娜看过这场戏的彩色版本。我坐在床沿,耐着性子等待接下来上演的暴力犯罪场面。而现在,我发现自己正从窗户望出去,凝视他的窗口。他正埋首抄写,尽管无法确切指认那个人影就是他,但光看他坐着平静地振笔疾书,便足以勾起我的哀伤。我坐下失神地看了一会儿电视,起身后却完全不记得刚刚看了什么。我发现自己又开始凝望他的窗口。到头来,他触及平和宁静的境界,而我却困在这里,望着黑白萤幕上砍砍杀杀的人影。他已经到达终点,并跨入另一片乐土;他拥有新人生的智慧,我却仍遍寻不着,只能怀抱着“拥有嘉娜”这个茫然的希望活下去。

为什么这些电影没有呈现出杀手们在饭店房间坐困愁城的可悲一面呢?如果我是导演,会让大家看看凌乱的床单、窗框上斑驳剥落的油漆、污秽的窗帘,还有这个穿着又脏又臭衬衫、努力钻研杀手之道的男人;镜头还会展现他伸手进紫色外套口袋摸索的模样,还有弯腰驼背坐在床边,心想到底要不要自慰杀时间的德性。

我开始与脑袋里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开诚布公地讨论起来:为何情感细腻的漂亮女人,总会爱上生活失序的落魄男子?如果真能成为杀手,如果终其一生眼中部透出肃杀之气,那么,我是否还会显现哀伤的悲惨神色?嘉娜到底有没有爱过我?即使与快被我干掉的那个人相比,那份爱只有一半而已?我可以遵循纳希特—穆罕默德—奥斯曼的脚步,让自己一遍一遍把雷夫奇叔叔的书抄写成教科书吗?

当阳光消失在街尾,冰凉的夜晚降临,街头踌躇的长长人影阴险狡诈如猫,我开始死盯着他的窗头不放。我看不见他,但自以为看得见。我的目光聚焦在窗上及窗户后方的房间,试着让自己相信,我真的可以看见他;对街上偶尔走过的路人,我完全视若无睹。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还不算太暗,他屋内也尚未亮灯时,我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他窗下的那条街,呼喊他的名字。蒙胧中有人在窗口现身,一看是我又马上消失了。我踏进那栋建筑物,气冲冲地上楼,连门铃都不必按,门就打开了;但有那么一瞬间,我看不到他。

我进入他的小房间,桌上放着一件绿色的毛衣。我在桌上看见一本没阖上的笔记簿,还有那本书。放眼望去,桌面还摆着铅笔、橡皮擦、烟盒、烟丝,烟灰缸旁有一只表、火柴和一杯早已冷掉的咖啡。而这一切,就是这位终其一生注定要抄写的可怜人赖以为生的家当。

他从屋内某处现身。我不想看他的表情,于是开始读他抄写的文句。“有时候,我漏了一个逗点,或是写错一个字母或一个字。我明白,出错是因为不够坚持,或者没有投入感情,所以我会停下来。有时候,我需要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才能够重拾同样专注的注意力,重新工作。我耐心地等待灵感重现,因为我不愿意在内心虚空无力之际抄写。”

“你听我说,”我平静地说,仿佛谈论着不相干的人:“我不再是自己了,我什么都不是了。请你帮帮我,帮助我把这个房间、那本书,还有你抄写的东西,全部赶出我的脑海吧,这样我才能够重拾过往,平静度日。”

他就像个对人生与世间略知一二的成熟大人,告诉我他明白我的意思。我猜,他自以为无所不知。我干嘛不马上一枪毙了他?因为他说:“咱们去铁路餐厅谈谈吧。”

当我们在餐厅坐定,他告诉我八点四十五分有班火车,我搭车离开之后,他会去看电影。所以,他已经盘算好要打发我走。

“遇见嘉娜时,我已经不再四处劝人看那本书了。”他说:“我和大家一样,也想过正常的人生。但我必须比别人拥有更多那本书,况且那本书为我开展的境界,终其一生我都希望能达到,也将从中获益。但是,嘉娜在一旁搧风点火。她承诺将为我开启人生的新页,相信我对她隐瞒的那个幸福花园的确存在;但我没有告诉她,我知道它就在我身后某处,或是在我无法触及的地方。她坚持要那把通往花园的钥匙,迫不得已我只好对她提起那本书,最后还把书给了她。她读了一遍又一遍,她对那本书的那份执着、对追求书中世界的那份热情,煽惑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把书中赋予的平静遗忘得一干二净——我该怎么形容呢?——应该称之为‘在内文字里行间飞舞的悠扬乐音’。我又像刚开始接触那本书的阶段一样,愚不可及地满脑子巴望着能在街上,或者遥远的他方,或是世界某处,聆听到乐声。把书转给别人,原本只是嘉娜的点子。看到你这么快便读完那本书,并且身陷其中,让我惊惧不已。当我就要忘记那本书的本质时,感谢老天,他们射伤了我。”

我当然不会忘了问他,他认为那本书的本质是什么。

“一本好书,要能让我们思及全世界。”他说:“也许,每本书都是如此,或者每本书都应该如此。”他顿了顿又说:“这本书谈的是书中并未存在的时间与空间。”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对自己表达的方式并不满意。“或许,某种东西已从静止或世人的杂音中萃取而出,但其本体却并非静止与杂音。”他大概觉得我认为他在胡说八道,因此试着以不同的字句表达:“一本好书,必然能包含不存在之物,如缺乏,或者死亡……但若要在书以外的世界寻找超脱文字的乐土,那就毫无意义。”他说,反覆抄写的时候,自己悟出了一个道理,而且了然于胸,亦即要超脱出书中的范畴,追寻新人生的乐土,根本是徒劳无功。他知道自己活该受报应,“但杀我的人太笨手笨脚,”他说:“只伤到我的肩膀。”

我告诉他,他在小型巴士站附近中弹那一幕,我从塔斯奇斯拉馆的窗户全程目睹。

“依我这一路走来的观察,还有巴士之旅的经验,一切阴谋明摆着都是冲那本书而来。”他说:“有个疯子想把对那本书怀抱高度兴趣的人,全部置于死地。到底他是何方神圣、有何动机,我实在不明白。他的所作所为,似乎更加深我不与他人讨论那本书的决心。我不想害别人受到诅咒,或导致他人生活脱离正轨。所以我逃离嘉娜身边。因为我不仅很清楚我们永远找不到她企盼的国度,也心知肚明和我在一起,她同样会被书中放射出的死亡刺眼的强光迷惑。”

为了套出他可能刻意保留的资讯,我冷不防地提起雷夫奇叔叔;他大吃一惊,呆了半晌。我告诉他,叔叔非常可能就是书的作者。我提起自己童年时期便与叔叔相识,疯狂地看他画的连环画故事;读过那本书之后,再次仔细检视那些漫画如《彼得与伯提夫》,我发现那本书中的许多话题,叔叔其实早已借由连环画传达。

“你失望吗?”

“不,”我说:“告诉我与他碰面的经过吧。”

他的说法与密探舍奇索夫的报告完全吻合。读过那本书好几千遍之后,他才似乎发现,书的部分内容让他忆及孩提时代看过的连环图画。他在图书馆找到这些漫画,对照书与漫画间惊人的相似之处,早就查出了作者的身分。一开始他被雷夫奇·雷伊的太太拦阻,没能和对方说上话。后来,他们在玄关谈话,雷夫奇·雷伊才发现,这个年轻人是冲着那本书上门的。面对穆罕默德的热切恳求,他试着尽快结束话题,告诉对方自己并不关心这个题材。这场年轻学子与老迈作家的感人访谈,原本可能在门口继续进行,但是被雷夫奇·雷伊的太太打断——我插嘴说那是莱蒂比婶婶——她把丈夫拉进屋里,当着这个不请自来书迷的面,用力关上门。

“我失望透顶,真令人不敢置信。”我这位不知该称呼“纳希特”或“穆罕默德”或者“奥斯曼”的死对头说:“有一阵子我经常回到那一带,远远地暗中监视他。有一天,我再度鼓起勇气去按他家的门铃。”

这一次,雷夫奇·雷伊给他的回应稍微正面了些。他说,自己依旧对那本书没有兴趣,不过愿意让这位坚忍不拔的年轻人留下来喝喝咖啡。他问小伙子到底是从哪里拿到并阅读那本多年前出版的书,也想知道年轻人干嘛放着世上多少好书不读,而选择那本书;他问小伙子在哪里就学,如何盘算自己的人生等问题。“虽然我再三央求他透露书中的秘密,但他没当回事。”当年的穆罕默德说:“不过,他没有错,如今我已经知道,书中没有什么秘密。”

但当时他没参透这一层,所以坚持要雷夫奇说个明白。老人解释道,拜这本书之赐,已经为他招来大麻烦,警方与检察官都对他施压。“这一切之所以发生,全都只因为我提供某些成人的消遣读物,就像以前逗小朋友开心一样。”他说。如果仍嫌理由不够充分的话,铁路人雷夫奇叔叔继续说道:“我当然不会让这本纯粹写来自娱的书,毁了自己的人生。”当老人对纳希特解释当年自己如何否认写过这本书,并承诺检察官绝对不会印制新版,也不会再出版类似风格的作品时,其实伤心欲绝,但盛怒之下的纳希特无法体会。现在,不是纳希特、穆罕默德,而是奥斯曼这个人,深切理解了老人内心的悲苦;每次忆及自己的鲁莽轻率,纳希特就深感羞愧。

他和其他对那本书深信不疑的年轻人一样,指责老作家不负责任、善变、背信、怯懦。“我全身因为愤怒而发抖,对他大吼大叫,辱骂他,但他却能谅解,任我发泄。”后来,叔叔起身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但是当你发现个中奥妙,已经年纪老大了。”“我已经弄明白了,”这个令嘉娜疯狂爱恋的男人说道:“但是无法厘清自己是否从中获益。而且我认为,谋杀老人的凶手,应该就是下令跟踪我的那个神经病的手下。”

我这个未来的杀手,询问即将成为他祭品的男人,伯仁因你而死,是否会成为余生不可承受的重。这位准受害人没有说话,但即将动手的杀人犯,从对方眼中读出一抹忧伤的神色,凶手对自己的未来心生恐惧;他们像两个绅士,慢条斯理地喝着茴香酒。在一列列火车驶过的故土风情与电影明星照片交错中,凯末尔将军的肖像微笑俯视我们,仿佛再三保证他会照看在酒馆买醉的人们,守护着我们的国家。

我看了看表,他希望我搭乘,以便打发我走的那班火车,还有一小时十五分钟才到。我们俩有某种默契,就是我们已经谈得太多了;正如书中所言“该说的都说了”。我们犹如两个多年老友,视流动于两人之间的沉默于无物,对沉默不觉尴尬;我们反而将这段静默当作最动人心弦的对话,至少,我是这么想。

即使已经心生动摇,我的心在“倾慕他、仿效他、赶上他”与“除掉他,就能拥有嘉娜”两种念头之间举棋不定,但考虑了大半天,我还是想告诉他,那个派人杀掉作者及那本书读者的神经病,其实就是他的老爸妙医师。我想借由这个真相,陷他于痛苦之中,只因为我太烦恼了。然而,我终究没有告诉他。好,好,我自忖着;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别破坏计划。

他一定和我有心电感应,或者说,他至少抓住了我脑中思潮的微弱回声,所以对我陈述自己碰到的巴士车祸,拜这场意外之赐,他才成功甩掉老爸派来跟踪的人。我第一次见到他脸上散发光采。当时他马上就知道,邻座那个被黑色油墨覆罩的年轻人已经在车祸中丧生,于是从那个人的口袋取走那位“穆罕默德”的证件,据为己有。巴士陷入一团火球之际,他逃离火场,等到火势被扑灭,灵光一闪把自己的身分证塞进那具烧得焦黑的遗体口袋,并把尸体搬到自己的座位,再带着新的身分远走高飞。讲述这段经历时,他的眼睛如孩童的眸子般闪亮。我当然还是不动声色,没告诉他,在他父亲为他打造的博物馆里,我曾于他的童年照片中,看到和此时此刻一样愉快的神情。

又是一段缄默,没有人作声,异常安静。服务生,麻烦来点酿茄子吧。

你也知道,我们只是想杀时间,为了这无聊透顶的理由,只好开始把目前的处境,也就是咱们的人生,好好地归纳贯通一下。他看着表,我的眼睛注视他的双眸,两人来回讨论如下这个观点:嗯,人生就是如此。事实上,事事皆单纯。一个为《铁路》杂志撰文的热血老头,对搭巴士游历及巴士车祸频传嗤之以鼻,于是以自己绘制的连环图画为灵感,写了某本书。而多年后,像我们这种年轻乐观、儿时也看过那些漫画的小伙子,因缘际会读了那本书,从此深信自己的人生将有一番彻头彻尾的改变,于是我们脱离生活正轨。这本书有魔法!人生处处是奇迹!这是怎么回事?

我再次向他提起,自己小时候就认识雷夫奇叔叔了。

“不知怎的,听起来真奇怪。”他说。

但我们俩很清楚,其中没啥怪异。世事皆如此。

“尤其在华伦巴格小镇,更是透着怪异。”我的好朋友说。

他的话唤起我的记忆。“你知道,”我刻意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说着,凝视他的脸:“我经常有个印象,觉得那本书是在谈我,讲的是我的故事。”

他没说话。放弃了幽魂、酒馆、小镇和世界的灵魂临终前的哀鸣。刀叉发出嘎嘎声。电视播着十一点新闻,还有二十五分钟火车就要来了。

“你知道,”我再次强调:“行经安那托利亚途中,我看过好几次新人生牌牛奶糖。很多年前,伊斯坦堡也买得到这个牌子的糖果,如今在偏远地区商店的糖果罐和锡盒底部仍能找到。”

“你当真是冲着‘初始成因’而来,对吧?”我那位已进入另一段人生、早已看透一切的对手说:“你总是探询一些纯粹、未受污染、澄净的事,但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起源。追寻线索、关键字的源头及起始点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只是它们的复制品罢了。”

所以,现在我想干掉他的原因,不再只是希望独占嘉娜而已,而是,天使啊,他根本不相信您。走向车站的路上,我思忖着要赏他子弹。

不知何故,他开了口,打破我们之间不和谐的沉默,但我的全副精神早就不在这个英俊却神情哀痛的男人身上了。

“还是孩子时,对我而言,阅读形同我的‘事业’,是未来可能发展的专才之一。”

“卢梭曾经当过抄写员,他能够体会反覆抄写他人作品的意义。”

而现在,不单是我们之间的沉默出现裂缝而已,一切似乎都破碎了。有人关掉电视,扭开收音机,一首描述相思心切与生离痛苦、非常忧郁的歌曲流泄出来。有多少次,你发现两个入之间的沉默竟让人如此喜乐?当他请侍者埋单时,一个中年不速之客出其不意地扑上我们的餐桌,打量了我一番。“我们都很爱奥斯曼。”他自顾自地说起来:“这么说你们是当兵时的好哥儿们!”然后,他小心翼翼、一副要对我泄漏天大秘密似地,提到之前有客户来买手抄本。我这才知道,我聪明绝顶的朋友还支付佣金给中间人(比如眼前这位)。我心里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告诉自己,你真的应该爱这个人。

我思索着,除了我的华瑟枪会砰砰开火之外,等会儿上演的告别场景中,还用得上《彼得与伯提夫》漫画结局里的对白,但我终究错了。在冒险故事的最终章,当这两个共同出生入死的知心好友发现,他们竟然爱上同一个女孩,两人都想得到她时,他俩坐下来,和平地解决问题。两人之中比较易感、沉默寡言的伯提夫,深知那个女孩与天性外向乐天的彼得在一起会比较快乐,因此平静地退出,把女孩让给彼得;在我和其他读者的哽咽声及泪眼相伴中,两位小英雄于他们曾经奋力守护的火车站,依依不舍道别。但是,我和他中间,却夹了一个“文学经纪人”,而我们之间没有情感真挚流露的笑语,也没有恨意。

我们三人一起走向火车站。我买了车票,挑了几个早上吃的那种咸面包。伯提夫为我秤了一公斤华伦巴格的名产白葡萄。在我选购几本搞笑杂志时,他到厕所把葡萄洗干净。我和那位“经纪人”注视着对方,火车这一路要两天才会到达伊靳坦堡。伯提夫洗完葡萄回来时,站长挥洒坚定但优雅的手势要他自便,让我想起过世的父亲。我们互相亲吻脸颊,然后分道扬镳。

接下来的故事,不像雷夫奇叔叔笔下的漫画结局,而与嘉娜喜欢看的巴士上播放的悬疑影片一样。这个决定干掉情敌的抓狂年轻人,把一袋湿淋淋的葡萄与杂志用力扔向车厢隔间的一角,在火车全力加速之前,纵身跳下车厢,跳上最远端的月台。为了确保不被人看到,他保持一段距离,以锐利的眼神远远注视着他的猎物,以及那个抽佣百分之十的家伙。那两个人交谈了一会儿,悠闲地缓步走过一条条废弃的荒凉街道,到了邮局前才分开各走各的。杀手注意到他的祭品进了新世界戏院,自己则点了一根烟。我们永远不知道,这部影片中的杀手脑子里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不过看见他和我们一样,扔掉抽完的烟,一脚踩熄烟屁股,接着买了票,信心十足地大踏步进场,看这部叫作《无尽之夜》的影片。但在他走入放映厅之前,我们看见他先到厕听探路,确认作案完有法子脱身。

之后的情节,就像与黑夜相随的静谧一样。我掏出华瑟手枪,松脱保险,踏进正放映影片的戏院主厅。室内又热又潮湿,天花板很低。我携枪的身影投射在大银幕上,紫色外套上则反射出这部特艺彩色影片的光影。放映机的刺眼强光射入我的双眼,但戏院空位很多,我马上便锁定猎物的位置。

他还坐在位子上,也许,他太讶异:也许,他不明所以;也许,他没能认出我;或者,他早就料中会有这一刻。

“你找到我的同类,给了他一本书,确信对方会读完它;你害他的人生就此脱序,滑出正轨。”我对他说,事实上却更像自言自语。

为了确定能命中,我近距离朝着他的胸膛,还有他的脸(黑暗中看不真切),连开了三枪。随着华瑟枪枪声大作,我对身处漆黑之中的群众宣称:“我杀了一个人。”

我步行离开,一边还看着银幕上《无尽之夜》影片中反射的自身倒影,有人一直狂呼:“放映师!放映师!”

我搭上离开小镇的第一班巴士,在车上思索许多攸关生死的疑问。我依然百思不解,为什么在土耳其文及法文外来语中,makinist这个字,既代表“放映师”,也是操作铁路引擎的技师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