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乐趣,被迫阅读的痛苦

我在另一篇散文也写过这件事,我从小就很讨厌阅读。看封姊姊们在读世界儿童文学全集,我总瞧不起地心想,那种东西有甚么好看。因为那刚好是每个家庭开始有电视的时候,或许我算是脱离纸本阅读的第一代吧。

“看书很棒喔。可以变成主人翁的心情,一下子很兴奋,一下子心儿怦怦跳,还会紧张兮兮,很有趣喔。”

母亲常这样跟我说,但我总回嘴:

“我不想看啦。我要走我自己的路。”

然后坐在黑白电视机前,专心看《原子小金刚》或《铁人28号》。

尽管如此,我母亲的脑袋里对聪明小孩的定义是:

“会看书的小孩才是聪明的小孩。”

所以还是不死心叫儿子看书。我忘不了母亲逼我看的第一本书,《龙龙与忠狗》。

不晓得母亲为何挑这本书,可能是因为书很出名,或是我十二生肖属狗,大概是这一类的理由吧。但她的目的若是为了解决我讨厌看书的问题,挑这本书完全不正确。

因为母亲很唠叨,所以我也勉为其难看了这本书,可是坦白说,我完全不认为《龙龙与忠狗》好看。故事大纲我现在已经忘光光,唯一记得的是:

“一个可怜的少年,和一只可怜的爱狗,甚么好事都没发生就一起死掉了。”

这种内容实在很难让人兴奋、还心儿怦怦跳外加紧张兮兮。我的感想只有:

“搞甚么,书本果然令人郁闷啊。”

所以越来越讨厌阅读。

但母亲仍然不死心。她意识到故事内容很重要,若不是我喜欢的,会造成反效果,于是接下来盯上了伟人传记。她可能认为,伟人成功的故事会吸引我。

结果母亲选的书是《伽利略》。众所皆知,就是义大利科学家伽利略的故事。然后就如她所算计的,这个故事掳获了我的心。

故事从某个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被父亲带去,但周遭都是大人很无聊,正当他环顾四周,心想有没有甚么有趣的事时,看到天花板的水晶灯在摇晃。刚开始,他只是茫然地看着水晶灯,后来发现水晶灯的摇晃有个特征。不管摇幅变得多小,水晶灯来回的时间也不变。这就是所谓的单摆震动原理。他用自己的脉搏确认了这一点。

他认为这是很惊人的发现,向大人提出这个主张,但大人们不予理会,只是笑他:

“你在说甚么呀。摇幅变小的话,来回的时间当然会变短吧。”

少年伽利略为了洗刷这份懊恼,努力成了科学家,并发现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原理,后来甚至支持哥白尼的地动学说(地球绕日说)。但不管到哪里都有不明事理的人,他被控为“危言耸听、蛊惑人心的异端者”,送上宗教法庭。这时伽利略说的那句名言:“即使如此,地球依然会继续运转。”我想大家都知道吧。

读完这本书时,我的感想是:

“科学才是最伟大的。”

我不否认,这时的想法大大影响了我以后的升学志愿。除了算术(数学)和理科外,其他的我都不承认是学问,也认为读其他学科只是浪费脑力。

换言之,我在大脑里做出这样的图式。

科学很伟大↓科学以外的学问像个屁↓例如国语这种东西不学也没关系↓国语就是在看书↓所以不看书也没关系。

因为这个缘故,更加强了我拒绝看书的态度。

母亲的百般努力恰好适得其反,后来因为实在受不了所以使出最后手段,直接找我的级任老师商量。那时我念小学三年级。

这位女老师推荐我母亲的是下村湖人的《次郎物语》。

“这是老师特地为你选的,要好好读才行喔。要是老师问你感想,结果你还没看,那妈妈多没面子呀。”

母亲一边把书交给我,一边这么说。

从那天以后,《次郎物语》就大大方方赖在我的书架上。每次我坐到桌前想做甚么,一定会看到它。每次看到它就想到“不读不行”,但每次都不想读。基本上,这本书从书名开始就很单调,封面画了一个头发刺刺的穷酸少年。叫一个沉迷于《超人力霸王》的少年看这种东西,实在太离谱了。

即使如此,我也挑战了好几次。至少打开了第一页,但到了用眼睛追着文字的阶段,痛苦便一口气涌上心头。因为我不是想看才看,而是基于义务非看不可,这怎么可能看得下去啊。

把书放回书架时,我对书只剩下满满的厌恶,甚至开始怨恨世上怎么有这种东西。

但是有更不幸的事降临到我身上。因为母亲去找级任老师商量,使得老师意气风发了起来,竟然把我纳为每班只有几个人参加的读书感想文比赛成员。暑假期间要读指定书籍,而且必须写感想。这本指定书籍是《大藏永常》,是个以农业政策立下功绩者的传记。但这本书看起来既不紧张悬疑刺激,也不幽默,是教育委员会喜欢的书。我光看书名就不想读,把这本书放在家里的书架后,就假装忘了它。

但暑假快结束时,我就不能装作不知道了。从书架抽出这本《大藏永常》,压力马上随之而来。迫于无奈只好开始看,但那种无聊的程度实在超乎想像,我只看了第一页就满心绝望,第二页以后真的很想哭。

结果我还是无法看完这本书。感想文只写了看过部分的大纲,最后还补上一句:“对不起,我没能全部看完。”请求原谅。级任老师甚么也没说,但唯有我的稿子没交出去比赛。到了这个地步,我母亲也彻底死心了,只能接受儿子讨厌看书的事实。

可是很意外地,后来事情逆转了。

那是我刚升高中不久的事。大姊带了一本精装书回来,书名是《阿基米德借刀杀人》,作者叫小元峰,是江户川乱步奖的获奖作品。

当时我完全不知道江户川乱步这个名字,因此问大姊。大姊自信满满地说:

“他的本名叫爱伦·波,是个归化日本人的推理小说家。”

哦,这样啊,我点点头佩服不已。真是无可救药的蠢蛋姊弟。

“那,这本书好看吗?”

“很好看!主人翁也是个高中生,你要不要看?”

“这个嘛……”

“汉字也算比较少的喔。”

我不太情愿地接下这本书,迅速地翻看内页。整排整排都是字,密密麻麻的字,我不禁偏头“咦”了一声。

“这里面都是字嘛,完全没有图画。”

“这是当然的吧,又不是绘本。”

久违地接触书本这种东西,我顿时头昏眼花。但是,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理由我至今也还不知道。可能是一时兴起,也可能是着了魔吧。总之这是无法用道理说明的事。

而且我不只是开始读,最后竟然读完了。故事没有很长,但我竟然看了一星期。虽然到最后,故事在我的脑子里糊成一团,但总算抵达终点。过去,无论被评价为多么好看的书,我顶多看个一两行就投降了,所以这堪称是个大事件。

推理小说满不错的嘛——这时,我第一次这么想。

我一直和阅读无缘,所以理所当然地,过去也从未接触过推理小说。这时二姊早就是松本清张的忠实读者,但我总认为她在看甚么无聊的东西,所以完全没兴趣。

但读了《阿基米德借刀杀人》之后,我开始好奇还有别的推理小说吗?于是去看了二姊的书架,目光停留在松本清张的《高中生杀人事件》上,心想还是学生当主人翁的作品比较容易读吧。

这本三天就看完了。一开始看就欲罢不能,看到窝进棉被还继续看,这可是我有生以来头一遭。比起书的内容,“自己竟然在做这种事”的这个事实更令我兴奋。

接着读了《点与线》,又读了《零的焦点》。堪称壮举,连续读了三本。原本我看到文字书就会头痛,如今竟雨过天青。不久我也开始看其他作家的书,后来还进步到花自己的钱去买书。

这时我还不明白推理小说吸引我的是甚么。刚开始阅读,不可能分析到这种地步,而且也没必要。

就这样有一天,我突然浮现一个疯狂的想法。可以说大胆,也可以说不知天高地厚,我竟然想开始试着写推理小说。原本我着迷怪兽电影时就想当导演,所以对于创作故事并不讨厌。

我去学校附近的文具行买了一本最厚的笔记本,当天就突然开始写了起来。很遗憾没记下正确日期,但确定是高一时的一月。

当时我参加运动社团,而且考前也得稍微念点书,所以时间并不是很充裕。我的书房是和姊姊们共用,所以也得小心不能被她们发现。尽管如此,我依然几乎每天,一点一点地继续写。

“那孩子,最近好像很用功耶。”

我曾偷听到姊姊们这样向母亲说。原来只要坐在书桌前,拿着笔一直写,就会被认为很用功啊。我不禁独自窃笑,这真是个好主意。

就这样过了半年,这部作品顺利完成了。现在我手边还留着这本笔记本,最后一页写着七月十四日完成。换算成稿纸大概有三百或三百五十张左右吧。

然而接着在此介绍这部作品的内容时,我重读了一下,明明是自己写的东西,却怎么都无法掌握作品的内容。首先是字写得歪七扭八,光是看就很痛苦。而且错漏字一大堆,简直像在字里行间大游行,根本无从读起。就算耐着性子读下去,不仅莫名其妙的句子频频出现,登场人物的行动也支离破碎,想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简直难如登天。

即便如此,在我看得懂的范围内概括地说,这算是校园推理小说。作为故事舞台的高中里,有个知名作家的儿子。这个儿子的烦恼是,和父亲相较自己太平庸了。我原本是想传达“血缘是无法抗争的”这样的想法而写这部小说,但想了想总觉得会变成在哪里读过的故事。左思右想的结果,我设定那个儿子剽窃了某定时制高中学生写的小说,但这部小说在比赛得奖后发生了很多事件。

故事发展大致是这样。因为是第一次写小说,登场人物也设定为写小说的少年。

这部小说用了远端杀人的诡计,就是从远处将被害人伪装成自杀。但手法说起来也很蠢,就是让被害人吃下安眠药,把他手脚绑起来,然后用天花板垂吊的绳圈套住他的脖子,最后让他站在台子上。被害人会越来越困,等他睡着了从台子上掉下来就会被吊死。被害人心想不能睡着就拚命忍耐,但越是忍耐,时间拖得越久,死亡推定时间就会延后,对犯人的不在场证明就更有力。这个点子,大概是我上课打瞌睡,头撞到桌子时想到的吧。

但我当时认为是惊世骇人的大作,于是还着手写第二部小说。这次也是校园推理,事件的开端是全班去露营,在玩试胆游戏时,班上一对男女殉情了。事件的背后潜藏着校园毒品的问题,还有不在场证明的诡计、一人分饰两角、死前讯息等等,总之就是把一堆有的没的全都塞进去。但这次花了约四年才完稿,因为要准备考大学。

小说写完请别人看是人之常情。因此我请一位大学朋友吃饭,把这部小说交给他。这位朋友很爱阅读,一口气就答应了。

“还有,可以的话,能不能写个感想文?”我问。

“OK!”朋友也很干脆答应了。

但从此,我迟迟见不到这位朋友。即便偶尔看到他,也一副好像在躲我的样子。

结果,我收到他的感想文是在半年后,而且连好好聊一聊的时间也没有,他说:

“我还得去打工。”

就这样逃也似地走了。

剩下我一个人之后,我满怀期待看了感想,当场愣住。

里面只写了大约一半的故事大纲,最后用小字补上一句: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