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舒芙蕾的时间 第四节
“哎呀,季哥,你这身打扮挺有模有样的嘛,感觉就像五年前穷困潦倒、努力念书才通过司法考试。”
“你这说法听来不是称赞吧……话说回来,你这徽章是从哪儿找来的?”
“透过局长拿到的。大人物有一群大人物的朋友,比方说,大学同学之类的。”
看到对方竖起拇指,我也不晓得该如何反应才好,浑身无力地靠着副驾驶座的椅背。现在穿的西装从我学生时代就经常派上用场,也是我最好的衣服,但是别在前襟的徽章却让我莫名紧绷。
“再怎样也没必要叫我冒充检察官吧?”“因为这次不方便自称警察。中泽正辉先生的案子接触的对象都是一般民众,所以无所谓,但是对警方自称警察的话,之后上头会接到‘有自称警察的可疑人士出现在现场’的报告。”握着方向盘的小直一点也不以为意。
“只要我们态度大方,就不会被识破。我们只是想看一下现场而已。”
我愈来愈自暴自弃了,隔着雨刷左右摇摆的前侧挡风玻璃看着前方。
“有什么诀窍可以看起来像个检察官吗?”
“保持平常的样子就行了,别在语尾加上‘检察官’或拿‘秋霜烈日!’当口头禅,那些特殊的角色设定都是不需要的。”
“谁会那样做啊。”
下午两点,小直照例开着侦查车来接我,不过这次我们不能自称警察。小直这么告诉我,然后从小包包里拿出一枚小徽章,别在我的西装前襟上。知道那是检察官徽章时,我吓得几乎要跳起来。我曾听的场小姐说过,检察官徽章就是身分证明,弄丢的话必须遭受惩戒。也就是说,我现在害某个人必须接受惩戒。我很想问问这到底是谁的东西?又是怎么借来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想到,如果知道了,万一有什么情况,岂不危险?所以还是作罢。“你终于有心想要好好搜查一番了吗?”小直一如往常,小心翼翼地减速过弯之后,一边将方向盘转正,一边瞥向我。这么说来,她的前襟上今天也别着不晓得从哪里找来的徽章。
“而且是真心,不是演戏。”
原来她早就注意到了。我将后脑靠上椅子。
“这样比较好吧?”
“不愧是惣司警部的哥哥。”
“你还好意思说,你不是早就算计好这一切了吗?”
她说对了,我在皮耶尔时是故意假装想参与调查。
一来是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拒绝她的请托,二来是假如阿智答应接案,负责行动的人的确是我,如果我露出百般不愿意的表情,阿智一定又会开始担忧。相反地,只要我主动参与,阿智也会稍微有点意愿。
“不过,我想问问题,”我看着前方发问。
“这件案子到底有什么原因需要逼阿智行动?你似乎从一开始就相当热切地想把阿智卷进来?”
“哦,被识破了吗?”小直也看着前方。
“唉,警察就像机车。”
听不懂。我看着落在前方挡风玻璃上的雨水,沉默地等她继续说下去。
“机车如果不往前跑就会倒下,而且无法往后退;也是因为这样,需要足够的空间才能回转。”小直冷冷地说,她不是在表达对工作环境的不满。
“警察原本就习惯怀疑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你也了解警方的做法吧?”
“你是指警方会认定现在最可疑的人就是犯人吗?”
“是的,警方透过‘比较’决定应该怀疑谁。所以,就算只能找到薄弱的证据证明头号嫌疑犯就是犯人,只要没有出现更可疑的人,就会姑且先忽略‘证据薄弱’这一点。因为没有其他嫌犯,只要继续穷追猛打现有的对象,应该会有收获——这就是警方的想法。”
“这种做法好危险,虽然是不得已。”
“而且一旦有了定见,他们就无法承认自己可能弄错了。因为假如他们承认‘我们可能弄错了,不过还是姑且循着这条线继续努力’,就无法提升第一线员警的士气。所以,指挥官的脑子里没有‘可能弄错了’这句话。”
“原来如此……所以你才希望借助阿智的力量。”
专案小组的成员无法自行调查“其他线索”,但外头不相干的人“未经许可、擅自调查”,结果偶然找到证据,证明其他线索合理——假如是这样,就可当作是天上掉下的礼物,光明正大、顺水推舟使用。专案小组当然不可能承认这种做法,所以大概又是那位局长个人的点子吧。换言之,如果失败,也是丢阿智的脸。
“我一直觉得很抱歉。不过——”小直看着前方,声音比平常更有气无力:“工作要紧。”
平常那么强势的人突然变成这样。见她表露出这一面,反而让人烦恼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她。
“欸,案子解决时,至少也该发奖金给我们吧。”我看向小直的侧脸老实说。
“今年我想更换店里的围裙,也想增加工读生让阿智可以休假。”
小直斜眼看着我,微微一笑。
“谢谢。”
然后她突然恢复平常的声音,左手用力握紧。
“那点小钱我当然准备了。”
“果然是黑钱吧,那就不能告诉阿智了。”
唉,总之我就当作这是交涉成功了。
事实上,就算小直没有要胁,我也想要试试看;一方面是为了的场小姐,再者是听到无辜的人被当做嫌犯,保持沉默会睡不好。正如的场小姐所说,不管那个人过去的经历如何,都没有理由让他对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承担责任。这样一想,我就忍不住涌上一股想要帮忙的冲动。
但是,小直始终没提关于嫌犯的一切,大概打算保持中立。话说回来,我内心产生的想法,也可能是受到她的暗示而形成。
开车往郊外行驶一阵子,就会来到四周都是温室及未开发土地、有点乡下感觉的寿町,案发现场就位在车站附近。这一带的国道沿线有大型超市、二手车行、感觉不出不景气的小钢珠店等日本随处可见的景致,毫无特色。景物就在灰色天空与冷漠落下的雨中延伸而去。尽管在距离车站不远处的住宅区大楼里发现他杀尸体的消息,早在全国电视新闻上播放,但我脑中浮现的跑马灯字幕自动变成了“在随处可见的城市发生的离奇杀人案”。
小直似乎早把地图输入脑子里,完全没有使用车上的卫星导航,直接将车子开到案发现场的大楼前面。她放慢速度,隔着车窗观察外头的情形。
“嗯……抱歉,案发现场的员警太多了,有点不妥。”
“你也是警察啊。”
“那个人和那个人是总局的人……”小直的视力很好,她能从我难以看清楚的距离之外观察待在现场的警察。
“没办法,总之我们先去另一个地方,晚点再回来看发现尸体的现场。”
“另一个地方?”
“看过资料后,我有点在意某些地方。惣司检座如果去看了,也许会找到什么答案。”
“那种地方不是应该叫阿智去看吗?”
“不用。”小直转动方向盘,轻松回答。
“季哥,真没想到你一点也没察觉自己的能力。”
听她说起“能力”,我马上正襟危坐,好奇自己究竟有什么能力,但也有点不好意思直接问。
小直当然没有进一步为我说明的打算,就俐落把车子停在大楼后面的小巷子里。
“检座,就是这里。”
“这个没问题吗?”我以手指确认前襟的徽章会不会脱落。
小直先一步下车把伞打开,待我离开车门时替我撑伞。
“我还不习惯坐车的人改由副驾驶座下车。”听她这么说,我想大概是她工作上总是要帮别人撑伞所养成的习惯吧。我总觉得局促不安,但如果要假装大人物,就必须表现自己很习惯受到这类周到对待才行。我摆出理所当然的表情,泰然自若地打开伞,开口问身后正关上车门的小直:“你说的另一个地方是指……哪里咧?”
“案发现场后面的渠道旁边。不是告诉你,不要没事多加语尾助词吗?”小直板着脸,看起来有点像在隐忍笑意。
“检察官也有二十几岁的人,所以不需要假装自己有特级VIP的气势,和平常一样就好。”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拿VIP当形容词。再说,如果要我和平常一样,就是由我帮别人撑伞了,不过我还是姑且先点头答应。
听着雨水落在雨伞上的啪答声响,我跟着小直前进。南逸郎先生居住的大楼虽然已经落成多年,看来还是不失气派。这个地方对于一位三十七岁的单身工人来说,似乎太豪华。八成除了“付款期限”那笔钱之外,还有其他收入来源吧?还是说,这是我事先看过资料后产生的偏见呢?
大楼建地后侧有一条渠道通过,渠道沿岸架设着充满童话风格的装饰栅栏,还有连绵不绝的色调朴素石板路。只因为这条渠道有水流过,日本人就把它的四周装饰成欧洲风情,可见日本人的可悲。不过仔细想想,皮耶尔咖啡馆也是一栋突兀耸立在车站前商业区中央的三角屋顶红砖屋,两者似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生活在招牌和电线围绕中的日本人,还是憧憬欧美城镇的优雅。
石板小路每隔一定的间隔,就会摆上一张看来坚固的长椅;其中一张长椅的四周围绕着禁止进入的绳子,旁边有位身穿雨衣的制服员警面无表情地站在雨中。案子发生已经过一段时间了,却还要派人看守、保留现场,表示搜查或许真的陷入僵局。
“那边地上发现的烟灰痕迹被认为是嫌犯留下的。”小直说。
长椅四周有水桶和接水盘遮着,大概是为了避免遭雨水冲刷吧。
站在那儿的制服员警原本望着大楼方向发呆,一注意到我们靠近,立刻盯着我们,很明显是在观察。
“我是地检署的井森。”小直从胸前内侧口袋掏出类似警徽的东西,拿给制服员警看,制服员警一瞬间面无表情地呆住,接着突然抬头挺胸。我在后头看着,第一时间紧张地心想:“我没有那个东西啊。”后来想起来检察官没有是正常的。
小直伸手指着身后的我说:“这位是宫泽检察官,同样来自地检署。”
可以这样随便乱报假名吗?想归想,我还是点头致意。仔细想想,反正会被识破的话,马上就会被识破了,也许用半开玩笑的态度,对方才不会认为我们的假冒行为很严重。
制服员警俐落敬礼说:“有劳了。”
我也想说些什么,又担心露出破绽,所以还是作罢。
“可以让我们看看这里的痕迹吗?”小直发问的语气听来只是遵照程序上的规定。
“呃。”年轻的制服员警大概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脑子里的指南还没有安装完成,所以一瞬间像是冻住般动也不动。接着他连忙低头鞠躬,像在修补那一瞬间的空白——“好的、好的,请。”
“我们只是要确认一下,所以你不需要往上呈报。”
小直简单说完,就钻过及腰的封锁绳,接着把绳子拉高,方便我通过。这个时候,她已经完全没把制服员警看在眼里,这种莫名逼真的举动教人害怕,我还是把拿在手里的雨伞从右手换到左手,勉强钻过绳子。看得出来我不常钻绳子,不过,检察官本来就很少直接前往现场搜查吧,所以我的不习惯也许反而像是真的检察官。我这么想,好让自己狂跳的心脏平静下来。钻过绳子那一刻,我脑子里“小小的我”以自暴自弃的语气小声告诉自己:“很好,你是罪犯了。”
小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让制服员警帮自己拿伞,搬开倒扣的水桶和接水盘。底下干燥的石板路上,有些踩熄香烟的明显黑色痕迹,就像皮肤病一样东一点、西一点集中在一起。附近没有烟蒂,而香烟的痕迹也只出现在这里,表示平常没有人会在这一带抽烟,这个痕迹是某个平常不会到这里来的人所留下。
我自己撑伞,弯腰看着那个痕迹。制服员警探出上半身想看看我们在做什么,我立刻举手制止他。我心里不解自己到底在搞什么,一边观察烟灰的痕迹。
“一共有几根?”
“确切的数字不是很清楚,大约十根。”
“十根……”这很明显是一个人抽的,但一个地方就有十根,似乎有点多。
“小……井森小姐。”小直稍微以眼神责备我,我以视线向她道歉,并开口问:“我不抽烟所以不清楚,抽一根烟大约需要多久时间?”
“啊,我自己最快也要三分钟。”制服员警说,然后以空着的手匆忙行礼。雨水由突然移动的雨伞上喷溅出来。
“不好意思,我僭越了。”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不过大致上是那样没错。”小直连看也没看员警一眼,尽管他们的阶级同样是巡佐,真想不到小直可以做到这么彻底。
我挺直上半身,看看四周。因为下雨的关系,这一带完全没人经过,不过这个地点似乎就算不下雨,也不会有什么人经过。
然后,这个用绳子围起来的禁止进入区域,正好可通往案发现场大楼的后门。从这里很快就能进入大楼后门,犯人也许就是从这里进出现场。
小直为我说明:“根据居民的说法,平常似乎没有人会在这里抽烟,所以警方很自然地认为这是犯人留下的痕迹。”
“能从烟灰研判香烟品牌吗?”
“警方仍在分析中,不至于能分析出品牌,不过可以知道是很浓的烟。”
手嶋慎也平常不抽烟的话,当然不可能连续抽十根浓烟了。警方怀疑他不是犯人的根据之一,就是这个痕迹。
但是有个地方我感到不解,抽十根香烟最快也得花上三十分钟。如果真是这样,犯人在现场附近这个地方停留三十分钟,是在做什么呢?坐在长椅上虽然不至于被看作是可疑分子,但考虑到杀人犯的心态,一般来说,应该不会想要在犯罪现场附近久留才是。
“我感到奇怪的就是这里。”小直开口。
“案发当时的九日早上,正门玄关正好有搬家公司的人在九点之前开始工作,如果这个痕迹是在犯案之前留下,表示犯人不仅在这里待了超过三十分钟,而且是特地等到搬家公司开始进入大楼工作,才前往现场。”
“不过,犯人犯案后在这里待了三十多分钟,从心理状态上来说似乎不太可能。”
即使搬家公司来了,只要自己是从后门进出,或许不会被人看到。但犯人应该是一开始就确定被害人南先生在家,既然这样,为什么要特地在这里停留三十几分钟抽烟呢?